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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48812】关于中山市佳旺模具厂的行政处罚信息 粤中坦洲执罚罚字〔2023〕592号

【48812】关于中山市佳旺模具厂的行政处罚信息 粤中坦洲执罚罚字〔2023〕592号

来源:OD体育亚洲官方 时间:2024-04-18 17:09:48 点击:
详细介绍:

  【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粤中坦洲执罚罚字〔2023〕592号】,触及中山市佳旺模具厂。

 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场主体挂号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“商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,经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,并向社会公示”的规则。

  经查询,你(单位)于2023年7月26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,超出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场主体挂号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“商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,经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,并向社会公示”的报送期限,被中山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标记为运营反常状况。你(单位)于2023年8月10日前来中山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坦洲分局提交《移出运营反常名录申请书》时被执法人员现场抄获。

 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场主体挂号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七十条“商场主体未依照法令、行政法规规则的期限公示或许报送年度报告的,由挂号机关列入运营反常名录,能够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”的规则。